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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德州警方通报十起食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25来源:冠宇仪器

近日,2019年“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全国食品安全周活动正式启动,6月24日下午,德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媒体通气会,通报了近一年来德州市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情况及十起食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据了解,自2018年6月份至今,德州市共侦办食品犯罪刑事案件1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0人,刑事拘留164人,逮捕66人,移送起诉195人,先后打掉黑团伙24个、黑窝点86个,涉案金额达2.1亿元。办理行政部门移交案件5起,治安拘留5人。为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德州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标准,持续保持严打食品领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确保德州“食品更安全”,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十大典型案件


1 临邑赵某武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11月13日,临邑县公安局成功破获赵某武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壮阳食品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查扣性保健食品6种10522盒,包装盒10种1万余个,胶囊填充机1台,搅拌机1台,胶囊抛光机1台。经鉴定,涉案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等严禁添加的成分。经查,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武伙同其妻子李某玲在没有任何生产资质情况下,租赁民房使用西地那非和药用淀粉为原料,生产加工性保健胶囊,然后分装到不同的产品包装盒内,通过QQ、微信等方式联系下家,利用物流寄递将非法生产的性保健品销售到全国20余个省份,涉案价值1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 庆云赵某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9年1月份,庆云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侦破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2018年12月28日,庆云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接群众周某举报一保健品门市涉嫌销售假冒“金伟哥”,民警立即受理案件并对周某购买的“金伟哥”进行检测,经鉴定,该“金伟哥”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庆云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立案后对门市进行了搜查。现场发现33种口服类保健品。经鉴定,赵某销售的口服类保健品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明知其销售的口服类保健品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情况下,将二瓶“金伟哥”以100元的价格销售给周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取保候审,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3 陵城侯某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9月,陵城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2018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侯某明知种植蔬菜不允许使用农药毒死蜱和甲拌磷,依然分两次在德州市陵城区的农资门市购买农药毒死蜱和甲拌磷,并将使用了农药毒死蜱和甲拌磷的韭菜送到当地超市销售。2018年9月10日,侯某森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陵城分局刑事拘留, 10月17日,被陵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12月12日,侯某森被依法移送起诉。


4 齐河“2018.12.1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9年1月21日,齐河县公安局侦破“2018.12.19”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假冒汾酒100箱,涉案价值23万余元。经查,2018年12月中旬,山西某水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委托刘某、石某于山西太原购进100箱“青花”系列汾酒,刘某、石某购进假冒汾酒通过某物流发至山东,其中40箱假冒汾酒在齐河某物流被查获。目前,刘某、石某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5 乐陵刘某来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8年6月份,乐陵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刘某来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共查扣死因不明的牛2头,已宰杀死因不明的牛肉300余斤。经查: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多次购进死因不明的牛销售给知情的犯罪嫌疑人赵某、陈某。同时,刘某生多次向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出售该死因不明的牛,刘某等将死牛进行屠宰分割,将分割好的死牛腔子、死牛肉分批销往当地和河北的超市,致使死因不明的牛肉流向市场,严重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目前,该案共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1人,逮捕6人,现该案已起诉至法院,等待判决。


6 武城耿某雪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6月,武城县公安局侦破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获涉案产品 “御减堂”、“瘦芊果”、“魔力芊果”、“S糖果”等,价值达50万元。经查,自2017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孙某、刘某雇佣他人,在西安市大量生产“御减堂”、“瘦芊果”等减肥产品,并销售给马某,经鉴定,上述减肥产品均含有西布曲明等禁止添加的成分。马某建立了一个500人的微商团队,在明知减肥产品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将减肥产品销售至全国30余省份,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7 平原董某显等人非法经营案


2018年11月27日,平原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侦破一起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捣毁生产加工窝点1处,查扣盐产品约30吨。经提取该批次盐产品送检,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次盐产品为不合格盐产品。经查,某公司在无食盐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其业务主管董某显伙同于某信,灌装了300余吨盐产品批发给犯罪嫌疑人张某坤、田某旺等人用于批发销售。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显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 禹城李某鑫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12月6日,禹城市公安局侦破李某鑫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男性口服保健品九十余种,共计三万余盒,二十余万粒。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健自2017年以来通过QQ购进一万余元男性口服保健品,其明知该类男性口服保健品内含有违禁成分,国家不允许对外销售,但为谋取利益,王某健多次销售给流动顾客食用,并通过物流、快递批发至全国各地商家。目前,王某健等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至禹城市人民检察院,另1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 禹城马某帅阻碍执行职务案


2018年7月27日8时许,禹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接禹城市食药局移交案件称,违法嫌疑人马某帅擅自撕毁封条、转移藏匿查封扣押物品,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接警后,大队3名民警五分钟到达案发现场,并将当事人马某帅口头传唤至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区进行询问。经查,2018年7月19日,违法嫌疑人马某帅因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分装茶叶被禹城市食药监局查封生产车间,同年7月25日晚,马某帅为转移藏匿茶叶包装罐、覆膜机、分装机等物品,擅自撕开封条并将覆膜机、分装机、部分茶叶包装罐转移至人民路南首马某帅新租赁的仓库内。2018年8月27日,违法嫌疑人马某帅被行政拘留十日。


10 临邑刘某明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案


2018年11月21日6时许,临邑县公安局民警联合临邑县畜牧局对某乡宿安街宿安食品站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食品站内一生猪屠宰点私自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生猪,临邑县畜牧局现场查扣未经检疫待宰生猪6头。经查:自2016年以来,刘某明在临邑县某乡经营宿安食品站期间,未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义务,私自非法屠宰未经检疫的生猪赚取加工费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临邑县公安局于2018年11月21日对刘某明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