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等共796批次,抽检合格样品780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水果制品不合格6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5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食糖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其他指标问题。
5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防腐剂超标
5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标称兰州胖老魏果菜厂生产的泡菜(酱腌菜),标称兰州胖老魏果菜厂生产的泡白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标称临夏市西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油豆角,标称临夏市西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片片香酱菜,标称临夏市西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八宝黄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山梨酸不合格的产品主要是肉制品、黄豆酱、甜面酱、蚕豆酱等,个别酱腌菜、水产制品、蜂蜜、生湿面制品和饼干。山梨酸及其钠盐安全性较高,一般食品中添加量只要不超过限量要求是很安全的,如果超标严重,并且长期食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糖制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临夏县玉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冰糖(黄色),蔗糖分、色值不合格;标称凉州区润兴糖果厂生产的黄冰糖,还原糖分不合格。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武威市、庆阳市、临夏州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天水市、金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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