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快检室-食品快速检测复检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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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对《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 市场(商场)〔 〕抽检 号)中快速检测结果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请收到本通知后,联系复检机构,与复检机构工作人员一起,到
食品快速检测室,进行复检样品确认。
复检事项:
1、单位代表需持盖有复检申请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个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自检样品确认。
2、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应为国有公布的食品复检机构名单中具有复检产品及项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3、复检样品应由受检单位(个人)、食品快速检测室、复检机构三方确认。复检时间由受检单位(个人) 、食品快速检测室、复检机构协商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所
年 月 日 时 分
复 检 确 认 回 执
本单位已收到复检申请受理通知书,确认相关复检事项。
签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复检申请单位(或个人),第二联由受理复检申请的市场监管部门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