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13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分别为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谢尾仁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陈堪卓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儋州那大乐民农贸市场黎家秀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儋州那大乐民农贸市场陈炳香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儋州那大乐民农贸市场王爱琼蔬菜摊销售的韭菜,保亭保城杨梦雅蔬菜摊销售的韭菜,保亭保城李月美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 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分别为屯昌屯城二女水产摊销售的小油柑鱼,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屯昌屯城启丽水产摊销售的打铁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文昌文城燕姐海鲜摊销售的花甲,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均不得检出。
喹诺酮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含4-喹诺酮基本结构的抗菌兽药,主要包括恩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等,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喹诺酮类药物若在人体内残留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大剂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引起肝损害。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部规定了“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水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主要原因包括:可能是养殖户为抑制病原菌而非法使用禁用兽药氯霉素,也可能是因为水产品地域的环境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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