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8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55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广州金之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粤盛名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东莞市蓝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沙粉(风味型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龙泉 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广州市山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千丈山泉包装饮用水和羊石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深圳市百岁宝饮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太阳雨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大岭山三益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三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肇庆市广宁县晧田食品厂生产的韭菜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水东海滨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翠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纸包山楂(山楂干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标称高州市江记水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桂圆肉,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高州市中天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创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味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锐平水产档销售的金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标称广州市富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康之宝超级广场销售的标称武冈市湘思味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武冈市豆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豆腐(武冈香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顺德区欢乐快乔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烫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鹤山天欣稻香饮食有限公司广州百信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顺德区臻牛粉餐饮店销售的烫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百信陶陶居茶楼有限公司销售的云吞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市白云区棠景官福强汤粉店销售的生面和油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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