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17类食品608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和调味品两大类。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曾晓英蔬菜摊销售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陈菊花蔬菜摊销售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均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温宿县味乐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山香·红枣香醋和雅克喜·纯粮食醋、和田洛浦县穆太力甫农业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其倩香醋、莎车县帝丽开西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2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03-28和2020-04-19)均为总酸(以乙酸计)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喀什市瓦热斯醋造厂生产的大蒜生姜醋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包装不严,偷工减料或制假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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