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4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取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食糖、蛋制品、饼干、方便食品和蜂产品9类食品57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其中,糕点检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饮料检出6批次不合格样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水产制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食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六成多
涉及糕点、饮料、水产制品。分别为博白县宝中宝购物广场东平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好故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奶味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20-4-1、规格:称重、商标:好故乡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霉菌超标;陆川县乌石镇亚亮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一帆食品厂生产的“酱香三明治(烘烤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0-6-30、规格:散装称重、商标:伊師傅),玉林市玉州区庞妹副食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一帆食品厂生产的“酱香三明治(烘烤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 2020-7-13、规格:散装称重、商标:伊師傅),陆川县乌石镇亚亮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聚方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酷皮爆冰(甜橙味)”(生产日期/批号:2020-6-10、规格:95ml/袋、商标:鸣富),隆林昌达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国·广西西林汇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西林姜晶(固体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19-12-28、规格:150g(15克×10袋)/盒、商标:建阳山及图形商标),西林县惠家购物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国·广西西林汇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西林姜晶(固体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20-6-25、规格:150g(15克×10条)/盒、商标:建阳山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隆林大众购物商城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冠峰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峰彩牌蛋奶麦乳精”(生产日期/批号:2020-2-21、规格:300克/瓶、商标:峰彩(艺术字)),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霉菌超标;深圳市大康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钦州恒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海海清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苔(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20-1-2、规格:100克/袋、商标:苏海清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超标;深圳市大康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钦州恒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海海清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苔(原味)”(生产日期/批号:2020-4-13、规格:100克/袋、商标:苏海清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西林县盛盛百汇商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田东环球百马高锶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环寿泉天然弱碱性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9-4-27、规格:330ml/罐、商标:环球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西林县盛盛百汇商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田东环球百马高锶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环寿泉天然弱碱性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9-5-15、规格:330ml/罐、商标:环球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NO计)、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未按要求严格控制卫生条件。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生产管道、设备和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所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由于源水、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分别为贵港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步步高万豪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松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糕”(生产日期/批号:2020-1-9、规格:218克/盒、商标:松达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扶绥县宏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庄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商)的“白砂糖”(生产日期/批号:2020-3-27、规格:454克/袋、商标:庄家铺子+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色值不合格;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生产日期/批号:2020-7-2、规格:300克/袋、商标:朱槿花),不合格项目为:蔗糖分、还原糖分不合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
色值是食糖外观的理化体现,是评价食糖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白砂糖》(GB/T 317-2018)规定一级白砂糖色值标准值为≤150IU。食糖样品色值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条件控制不好,澄清环节把控不到位,或是产品储存环境条件较差。
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本身的风味。还原糖分超标原因可能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
蔗糖分是衡量食糖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蔗糖分越高说明糖越纯,其他物质含量越少。《单晶体冰糖》(QB/T 1445-2018)中规定一级单晶体冰糖的蔗糖分≥99.7%。
2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分别为蒙山县花蓝山茶厂直销部销售的、标称广西蒙山县花蓝山茶叶厂生产的“花蓝山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4-12、规格:150克/罐、商标:花蓝山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超标;蒙山县花蓝山茶厂直销部销售的、标称蒙山县花蓝山茶叶厂生产的“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4-12、规格:150克/袋、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超标。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克百威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饮用大量残留超标的茶叶,可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影响风险。
乙酰甲胺磷又名高灭磷,属低毒杀虫剂。乙酰甲胺磷为口服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适用于蔬菜、茶树、烟草、果树、棉花、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种咀嚼式、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害螨及卫生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乙酰甲胺磷在茶叶中最大残留量为≤0.1mg/kg。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广西桂平市皆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平市区兴华食品厂生产的“香米饼”(生产日期/批号:2020-6-7、规格:300克/袋、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现在随着科技的进步,市面上的食品安全检测仪都能适应多种情况,不论是工作环境还是食物材料,都能够准确分析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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