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第34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里脊肉检出禁用兽药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药物使用超标。根据资料显示,南昌双汇公司曾因生产环境问题被勒令整治,其母公司也曾因食品质量问题被起诉。
氧氟沙星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在原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不得检出)。
在本次涉及的里脊肉中检测值高达88.1μg/kg,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内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而另一种磺胺类(总量)兽药,虽然属于国家允许使用的兽药,但是国家明确规定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本次检测值为448μg/kg,超过国家标准3.48倍。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氧氟沙星和磺胺类物质均属于广谱抑菌剂,违规用药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治疾病而超量用药或对用药控制不严所致,但就双汇食品来讲,作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肉制品加工企业,在养殖到肉制品原料购入,直至最终加工成成品里脊肉,层层环节均未发现兽药问题,试问,究竟是质量控制不严,还是肆意妄为,放任不管?
本次违禁兽药事件不禁令人回想,自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起,食品质量问题频发,今年7月北京市民时先生就曾在双汇火腿肠中发现蛆虫,购买时外观正常,未发现破损,膨胀等情况,但时先生用牙咬开后,发现已有部分火腿发生变质,仔细观察发现蛆虫蠕动,然而双汇厂家并未对此作出回应,事件不了了之。 双汇的产品质量问题如今已经不能用“疏忽”来轻易解释了,作为中国肉制品企业里的“王中王”,屡现质量问题只能说明双汇对产品生产不负责,对百姓安全不负责,对国家规定置若罔闻。
据其官网介绍,双汇在全国18个省(市)建有30多个现代化的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形成了养殖、饲料、屠宰、肉制品加工、新材料包装、冷链物流、连锁商业等完善的产业链,年产销肉类产品300多万吨,拥有近百万销售终端。双汇品牌价值455.85亿元,连续多年居中国肉类行业第一位。然而如今的双汇,要想稳住在肉类行业的“王中王”桂冠,不仅仅要应对非洲猪瘟带来的原料价格上升,更要从企业责任,生产监管等多方面入手,重新树立品牌形象,尽量避免食品安全问题再发生。保证产量,更要保证质量;保证口味,更要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