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5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相关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0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其他指标。
有2批次蜂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华海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甘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紫云英蜜,安庆市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中宜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安徽皖峰蜂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山洋槐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芜湖、蚌埠、安庆、合肥、宿州、阜阳、黄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芜湖、蚌埠、安庆、合肥、淮北、宿州、黄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