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22期食品抽检信息,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和冷冻饮品4大类食品共262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冷冻饮品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川湘人家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盘)、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绿乡村生态品味楼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盘)、由新余娃娃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酸奶棒均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纸片法、发酵法)不得检出。《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规定,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M=100(CFU/g或CFU/mL)。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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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1批次为:由鹰潭市月湖区张亮麻辣烫店销售的冻豆腐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另1批次为:由景德镇市昌江区梓涵包子店销售的甜馒头检出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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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为:由芦溪县白鹤峰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mg/kg。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新闻来源摘自食品伙伴网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现状,食品生产厂家、餐饮服务业、食品经营单位等也应做好自检工作,为自己多添一份保障,与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