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2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粮食
加工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保健食品等11大类食品33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饮料、肉制品、食用
农产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检出禁用兽药、重金属超标、食品添加剂超
限量使用。
记鲜包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100 mg/kg。油条中铝含量超标
“鸡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氯酚及其钠盐既是高效的抗菌剂和木材防腐剂,也是良好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因其价格低廉,曾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畜禽肉中检出五氯酚酸
酶和蛋白含量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肉及肉制品中铬(以Cr计)的限值为≤
1.0mg/kg。
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
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摘自食品伙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关系着产业的发展、群众的健康、社会的稳定。冠宇仪器以产品技术创新为依托、保
障食品、药品、环境、水质安全为己任,愿为政府执法部门、食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单位、消费者提供科学、公正、可靠、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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