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第12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34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和糕点等食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
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南通海门市凯盛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
漯河卡其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小麻花(酱汁牛肉味)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规定,
膨化食品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CFU/g,M=102CFU/g的要求。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
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有灭菌
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
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南通市开发区新开街道诺惠超市销售的标称桐乡市同成菜业有限公
司生产的糖醋大蒜检出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斌斌副食经营部销售
的标称常州市奇味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牛塘分公司生产的蜂蜜枣糕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
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阿斯巴甜在GB 2760中的标准名称是“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具有甜味高、热量低的特点。根据《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的规定,腌渍的蔬菜中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为0.3g/kg。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
例之和不应超过1。
还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西善桥
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检出镉(以Cd计)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宿城区南菜市蔬菜经营区
南街北路7、8号(胡连军)销售的大白菜检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
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
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韭菜中
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
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
g/kg。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