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海门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小青菜种植户,他违规使用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在售卖过程中市场监管人员检测了出来。
被告人王某某在海门承包土地种植蔬菜,去年2月至3月期间,他购买了一种叫“氯氰毒死蜱”的农药为青菜除虫。
据了解,“氯氰毒死蜱”是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的农药,王某某不仅使用,而且将使用了这种农药的小青菜销到农贸市场。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检时,检测出王某某销往市场的小青菜中“毒死蜱”含量超标25倍,随后在王某某的大棚土壤中也检出“毒死蜱”成分。
南通海门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单菊英介绍,当地乡镇也针对大棚种植户做了相关的宣传提示,王某某其实也是心知肚明。而且,他买的“毒死蜱”农药瓶子上,在使用说明里也明确写着不能使用到蔬菜上,只能用到棉花上。海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种植户,在种植蔬菜瓜果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农药使用的各项规定。
高毒农药具有高度生物富集性、高溶性、广泛的漂移性,对土壤及水体产生极高的污染。高残留的农药,是一种很稳定的化学成分,很长时间不分解,甚至一直都不会分解,保留着它们的毒性,乃至人吃了含有这些农药的水果,再排泄粪便,昆虫或者鱼类吃了人类粪便,这些生物又被更大的生物吃掉,传播范围会扩展到全球,所有生物链中的生物体内都会含有这些有毒物质。
我国已禁用的高毒农药达21种
2002年5月,农业部发布第199号公告,禁止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5种高毒农药用作杀鼠剂。这5种农药从未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但由于当时非法生产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农业部据此出台公告。
2003年4月,农业部发布第274号公告,撤销了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
2011年6月,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进一步撤销了特丁硫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等10种高毒农药登记。
2015年9月,农业部颁布了第2289号公告,又撤销了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由于杀扑磷仅在柑橘树上取得登记,意味着我国全面禁用杀扑磷。
针对高毒农药及普通农药使用不合理现象的普遍存在,给我们日常饮食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所以对农副产品进行检测筛查,可以有效地避免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流入市场,给我们餐桌安全增加一道防线。
冠宇仪器农药残留检测仪对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可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蔬菜检测中心、农贸市场、超市、环保机构、蔬菜种植基地、饭店、车载及实验室等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场所等单位对果蔬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最后,冠宇仪器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日常用药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农药管理条例》里的相关规定,合理规范的用药,从根源上减少高毒农药残留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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