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和糕点2类食品158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17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糕点41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广西绿一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0.05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忻城县新大众购物中心销售的“豆角”,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检验结果为:0.42mg/kg,标准规定:≤0.05mg/kg。
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水胺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水胺硫磷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人类中毒。
(三)合山市鹏飞超市榕园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来宾市荣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糯米兰花根”,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0.737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来宾、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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