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3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25类食品18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渝跃祥华农贸市场蔬菜73号张发明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云龙镇罗仁书卤菜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市梁平区宏盛百货超市销售的油桃,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平华副食超市销售的韭菜,多菌灵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三圣农贸市场唐勇销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4-氯苯氧乙酸钠可减少豆芽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仍有违规使用现象。
此外,还有7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武隆区游游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隆区游游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龙利鱼,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正街24号唐凤姣销售的鸭蛋,云阳县蔈草镇万家惠购物超市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致远社区居委3组程心乾销售的猪肉,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景山路永达副食店销售的草鱼,重庆正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产蛋鸡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垫江县夏建勇超市销售的青椒,秀山县隆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酉阳县致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丁庄村4组陈娇娇销售的茄子,巫山县巫建全新商贸有限公司官渡双桥店销售的辣椒(二青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的毒性较大,且在人体内代谢较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为0.05mg/kg。蔬菜中镉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农作物在种植过程中对环境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万州区阳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糕点,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兴路42号农贸市场内32号吴云销售的高粱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昌元街道顺平大排档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违规添加甜蜜素。长期饮用检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惠臻超市销售的核桃,江北区尚大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葵瓜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桂香白酒经营部销售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导致不达标,或是产品包装不严密或运输贮存不当造成酒精挥发损失。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爱莲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龙湖店销售的、重庆万氏商贸有限公司(分装)标称生产的土豆淀粉,重庆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安多宝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辽宁辽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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