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等24类食品1825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9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近四成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其中,5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江津区油溪镇凤菡食品超市销售的芹菜、南川区凤利食品超市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古路农贸市场田维福销售的黄瓜、巫溪县盛堂优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101号冉凤蓉销售的西芹均检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黄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豇豆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还有,4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垫江县云海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土鸡蛋检出氟苯尼考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石蟆镇尚书家佳副食超市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双龙分公司销售的精三线(猪肉)检出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沙坪商场超市销售的乌鱼(活)检出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多西环素在猪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氟苯尼考和恩诺沙星在家禽产蛋期禁用。
另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禁用药物,为: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乌江西路2号(奥华市场内)刘生素销售的鸭肉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乌江西路2号(奥华市场内)龚万淑销售的猪肉检出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根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五氯酚酸钠、氯霉素均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7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其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万州区五桥万川大道230号香山市场内摊位4号骆美碧销售的韭菜、重庆市万州区万川大道230号香山菜市场内5号摊位骆美菊销售的韭菜、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老爷农贸市场谭代林销售的茄子、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金潼大道88号潼南蔬菜批发市场16幢商20号陈国富销售的茄子、万州区百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韭菜、重庆重客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黄沙溪连锁店销售的小红尖椒(辣椒)。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其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韭菜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在茄子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在辣椒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市黔江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伴山国际店销售的仔姜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铅在姜中的限量为≤0.1mg/kg。
6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问题。其中,北碚区杨侯杰餐饮服务部销售的油炸面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应≤100mg/kg。
还有,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中心农贸市场干副类摊位53、54号牟大芳销售的干百合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另外,还有4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重庆市渝中区竹园小区附4号上海包子王邓贻谅销售的馒头、渝中区金真小吃店销售的馒头、大渡口区津麦轩餐馆销售的红糖馒头均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蔡姐老酒坊标称生产的白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酉阳县冷水河纯净水厂标称生产的水源头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夔泰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牛肉干(香辣味)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新三鼎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金鼎鸡精调味料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应符合n=5,c=0,m=0CFU/250mL。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丰都县好润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核桃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酉壹壶酒水经营部销售的、酉阳县土家老烧酒坊标称生产的散装白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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