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0类214批次样品,检验合格207批次,不合格7批次。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盛鑫果蔬超市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蔚县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检出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沽源县裕润生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4- 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饮料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饮料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唐县贵忠纯净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顺平县沁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应符合n=5,c=0,m=0(CFU/250mL)。
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海港区杜庄镇孙宏伟小吃部销售的油条(自制)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盛乐菜馆使用的大花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纸片法、发酵法)不得检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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