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48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糕点、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昭通金土农产品交易大市场李学销售的西芹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昭通金土农产品交易大市场葛真再销售的茄子检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曲靖东城农产品批发市场 D二区 云A·0B76J 李菊花销售的茄子、曲靖东城农产品批发市场 D二区 云A·0B76J 李菊花销售的辣椒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氧乐果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克百威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还有6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丽江永胜刘玉明猪肉摊销售的猪里脊肉检出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和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景东鑫鑫冻品海鲜经营部销售的鸡蛋、景东许仙杂货店销售的鸡蛋检出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墨江县马场农贸市场(朱林荣 30号摊位号)销售的猪后腿肉、西盟佤族自治县月光集贸市场(欧嫩香)销售的鲜鸡肉检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富源县营上镇五羊农贸市场(李生丽)销售的三黄鸡检出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根据《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猪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氟苯尼考在在猪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300μg/kg;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多西环素在家禽(产蛋期禁用)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另外,根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食糖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食糖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瑞丽市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体冰糖、普洱大兴量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大兴量贩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浦仕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分装),均检出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还原糖分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麦芽糖等。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质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纯度不高;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产生过多的还原糖分;还可能与运输、储存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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