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16类食品115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其中1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海丰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采阳农业发展合作社生产的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小榄镇亿心包装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红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烧肉干(五香味)、板烧肉干(香辣味)和板烧肉干(沙嗲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佛山市南海西樵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清远六宝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口井包装饮用水(天然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东莞市寮步盈力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一濂饮用纯净水和名乐氏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佛冈县观音山饮品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鹤山市古林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林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中山市粤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中山市仙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珠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西区金百荣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东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仔面(干吃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海珠区杰阳商行销售的标称茂名正德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核桃仁(原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铜绿假单胞菌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带入,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针对以上食品检测微生物超标指标可以运用冠宇仪器微生物致病菌检测仪能够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志贺氏菌、李斯特菌、副溶血性弧菌、溶藻性弧菌、阪崎肠杆菌、蜡样芽胞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进行定量检测。快速准确,同时内置打印机可以实时打印检测结果方便数据收集及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