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共17大类食品140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7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其中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涉及9批次。
(一)菏泽市单县立振农贸市场服务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东明腾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腾聪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德州市齐河县张洁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为河南家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素大刀肉(调味面制品),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德州市庆云县俊成商厦销售的1批次小鸡腿(酱卤肉制品)和1批次熏猪脸(酱卤肉制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德州市德城区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德兴店销售的标称为北京庆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Y)生产的臭豆腐,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山东省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金鼎百货临清店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菏泽市巨野县新天地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巨野县王晨兰豆制品店生产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济南市平阴县吕凤英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蔬果山楂条和1批次红枣山楂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泰安市宁阳县东疏供销合作社西疏供销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水城石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烟台市烟台福山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福山购物广场店销售的来自烟台优纳食品有限公司(供应商)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目前,食品加工领域内广泛应用食品添加剂。通过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能够促使食品的稳定性、质量等得到提高,加快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步伐。但食品添加剂毕竟是外来物质,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任何物质超过一定的摄入量时,都可能表现出毒性作用,反之,在一定的剂量下又不会表现毒性。这就是说,食品添加剂在一定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时,是不会表现出毒性的,只有在大量使用时才可能成为不安全因素。但部分企业出于利益考量,没有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影响到食品安全和质量。因此,相关部门需发挥监管职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冠宇仪器食品添加剂多功能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二氧化硫,亚硫酸盐,溴酸钾,磷酸盐,靛蓝,亮蓝,胭脂红,焦磷酸盐,焦磷酸二氢钠,三聚磷酸盐等多种添加剂含量。维护添加剂合理合法合量的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