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7大类食品153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516批次,不合格21批次。其中涉及重金属安全问题。
1.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烂漫酒楼销售的本地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福州市鼓楼区闽州餐饮店销售的马耳(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宁德市艳阳金弘宴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4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福州市闽侯县福永兴超市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公司销售的甘草瓜子(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铅(以Pb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5.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四鹤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胜利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7.台江区凤意便利店销售的黄花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铅(以Pb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铅:是重金属污染中毒性较大的一种,一但进入人体很难排除。直接伤害人的脑细胞,特别是胎儿的神经板,可造成先天大脑沟回浅,智力低下;对老年人造成痴呆、脑死亡等。
镉:导致高血压,引起心脑血管疾病;破坏骨钙,引起肾功能失调。
铝:铝不是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人体对它的吸收能力也不强。若长期超量摄入,会在大脑、肺肝脏、骨骼和睾丸等组织当中沉积,当累积到一定数量后,会产生慢性毒作用。
杜绝重金属超标的食品流入市场是确保食品安全措施中不可缺少的一步。只有从源头上预防和严控重金属污染源,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评估体系,着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监管,人们的饮食健康才会更安全、更有保障。冠宇仪器重金属多功能检测仪GY-DS1002能够快速检测重金属砷,重金属镉,重金属铬,重金属汞,重金属铅等。适用于食品监测中心、食品生产加工自查、食品加工贸易、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