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198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65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近半数不合格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约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其中,江北区任幺妹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姬松茸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人民西路26号第2号门面徐开英(徐幺妹老馒头)销售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为0.0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100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沙坪坝区鹏瑞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开州区世纪永汇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厨爽麻油调味品厂生产的纯芝麻油。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另外,还有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西路26号第2号门面徐开英(徐幺妹老馒头)销售的馒头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寿区万顺镇春香酒厂生产的白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雪波副食超市销售的绿豆面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百安坝景联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汇康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山楂检出胭脂红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璧山区赵继贵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开封迎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汉堡(糕点)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不是不能添加,相反它是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不可获缺的一部分。只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合理合量不超限量添加就可以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监管,违规使用,严厉打击,确保安全。冠宇仪器食品添加剂多功能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二氧化硫,亚硫酸盐,溴酸钾,磷酸盐,靛蓝,亮蓝,胭脂红,焦磷酸盐,焦磷酸二氢钠,三聚磷酸盐等多种食品添加剂含量的超限量使用或者有毒有害添加剂的非法添加。适用于政府执法部门、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等进行检测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