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1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3批次涉及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和田市阿期科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标称和田市卡米力国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苹果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田市福运来调料店销售的、标称阿克苏市天府酿造厂生产的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阿克陶县小邹水产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疏勒县禾口王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根据《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总酸最小限量值为3.50g/100mL。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包装不严,偷工减料或制假等。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规定,酿造食醋中总酸应≥3.50g/100mL。国家规定,酿造食醋的总酸含量标准为3.5~5.0g/100mL〔总酸含量即100mL食醋中含醋酸(化学式为:CH3COOH)的质量〕。
冠宇仪器食醋总酸含量检测仪GY-SSCZS10能够快速检测食醋等中的总酸总量。适用于调料监测中心、调味料生产加工、食品加工贸易、调味料类生产厂家自查、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