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42期食品抽检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 8大类食品93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13批次样品不合格。1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分别为:宜川县双明肉食店销售的由畜禽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猪肉(五花肉)、宜川县双明肉食店销售的由畜禽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猪前腿肉、富县客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鸡胸、富县楠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农家鸡。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的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5mg/100g。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有关,是食品鲜度的主要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使食品营养价值受到影响。所有挥发性盐基氮也是食品安全抽检中一个常检项目。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冠宇仪器挥发性盐基总氮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肉类、肉制品、鱼类等中的挥发性盐基总氮含量。也是相关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的不二“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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