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94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及饼干等食品,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其中1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苏州市昆山创奇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万泉湖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九里湖清泉纯净水厂生产的九里湖清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大光明饮用水厂生产的新电大光明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雅乐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江宁区金三角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南通天福海苔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烤海苔(烧寿司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市广陵区咖佳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徐州潘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南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李安记水饺店使用的凉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相逢水饺店使用的菜碟,大肠菌群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连云区欢乐牧场自助餐店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徐州复兴路店销售的标称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常州市溧阳市东方华盛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阴市祝塘康民食品厂生产的葡式蛋挞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造成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冠宇仪器微生物致病菌检测箱是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设计的一种专门针对微生物致病菌研制的检测箱,箱内配有齐全的采样工具、检测速测盒、以及加厚铝合金外框,坚固耐用满足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