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4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类食品47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43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分别为潼南区琼胜冻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武隆区人民广场底楼(下农贸市场)钱明权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光天地百货(重庆)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巫溪县文峰镇南桥街2号董光权销售的鸡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碚区鼎鼎餐饮店销售的泥鳅,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产蛋期禁用(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肝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禽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面对源源不断被抽检出的兽药残留问题,相应监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兽药残留的发生。河南冠宇仪器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兽药残留检测仪可定量快速检测动物疫病、药物残留、抗生素残留、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或非法添加物质残留含量。适用于畜牧监测中心、畜牧饲料生产加工、畜牧饲料加工贸易、畜禽养殖户自查、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