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糕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8类4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市瑶海区绿茵工坊豆芽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肥东县夏守岭冷冻批发部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陈俊秀(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食品检验部门要加强对农兽药残留进行检测,冠宇仪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可现场快速检测农药残留(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菊酯类农药残留、有机氯类农药残留等)、兽药残留(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氯霉素、磺胺类、喹喏酮类、呋喃类、四环素类、阿莫西林、孔雀石绿、黄曲霉毒素、环丙沙星、红霉素、土霉素、喹乙醇、已烯雌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