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饮料、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10大类食品148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64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其中3批次涉及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
1.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合祥购物广场销售的来自河南省变地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3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漯河长申玉店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5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周口市麦尔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切片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3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初检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酸价超标的检控
冠宇仪器酸价检测仪可以快速、简单、准确地判定出食品中酸价的含量,用来判定油质食品、肉制品等多种食品的酸败情况。